第145页(2/2)

陷入梦乡前,温棋有一种错觉。



久到他两鬓斑白,牙齿掉光,身旁拄着拐杖的老伴还能固执地牵着他的手。



睡饱精神足的温棋难得悠闲地躺在空调屋,闭着眼不去看沈知那张臭脸,“回什么云市,我在这里过得挺好的,你死心吧!等我七老八十再去养老院找你作伴。”



“好了好了,不弄你了。”季云凛死皮赖脸凑上前,再次将人搂个结实,大掌在他pg上轻拍了好几下,像是安抚,“乖,别闹,快点睡。”



20岁的温棋不止一次幻想过和他爱的人一起踏上这片土地,他们会在留着山羊胡的胖老板的面包店买上一块面包,漫步在鹅卵石铺砌的蜿蜒曲折的小巷、湖水清澈湛蓝的百年低矮石桥,在咖啡馆点一杯咖啡,在啤酒屋买两杯啤酒……



他底子本就不错,这么多年从没缺追求者。三十岁的年龄更显成熟从容,多年的教书生涯,举手投足间全是被知识浸染的魅力。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我爱你。



从坐上季云凛的私人飞机那一刻,这趟长达15天的旅行,带给温棋无尽的惊喜。



他就不该跟这头不知饥饱的狼一块出来旅游。



白天的季云凛带着仅有的那么一点克制,难舍难分的拥吻已是收敛。



到了夜晚……



七位数的礼服!



肩膀被人重重一推,咆哮声紧跟而来,“季云凛!!!”



沈知跳脚,在电话那头怒骂了十分钟,温棋挑挑眉,摆出一个十分欠揍的表情,摸摸因忙碌而有些瘦削的下巴,“你说,咱俩同岁,这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不行你去整一个吧,别哪天被嫂子扫地出门,我还得念着那点同窗情收留你。”



参观承载文化的伦敦塔,搭乘泰晤士河游船前往格林尼治,停留在小说男主出生的拜伯里小镇,打卡纺织工居住的阿灵顿排屋……



他要不考虑一下,多抱抱金主的大腿。



等到这一小波热度下去,温棋和常予泽终于放缓脚步,各自回到家睡了个昏天黑地,直接把午饭和晚饭都省了。



“稀罕死你了。”



细密柔软的吻一下一下落在他唇上,季云凛一手搂着他肩膀一手捧着他脸庞,满足地翘起嘴角,“我怎么就那么稀罕你。”





走完一生。



独立的个体,总该有独立的人生。



隔绝了喧嚣的车内,季云凛将人搂在怀里,双唇轻轻摩挲着他日思夜想的人。



温棋紧紧皱着眉头,不愿回想。



话落,他托起沉睡的温棋脸庞,凑上一个冗长而又密不透风的吻。



参加一场浪漫的古堡婚礼自然是英国行必不可少的一环。



或许,这么平静的日子,和季云凛相爱的日子,真能长长久久。



深夜,冰凉的药膏抹上他的后背,耳畔是季云凛轻轻浅浅的呢喃。



“你还知道接我电话啊!棋子,你这心都长野了,这样下去,你什么时候才能回云市?!”



从artha baker第一本小说的原型地开始,季云凛带着他游览这片曾在他梦中踏上过无数次的土地。



晚上十二点,走出常予泽的公寓,一辆黑色奔驰停在楼下。



温棋满意地伸了伸懒腰,感受强劲冷风在酷暑八月带来的舒爽,生活,还挺美好的。



乘坐直升机来到位于私人岛屿有着七百年悠久历史的古堡,从空中望去,坐落在湖泊中央郁郁葱葱树林里的那座气势恢宏的古堡格外引人注目。

“嘭”电话断了,世界清静。



季云凛闭着眼,任凭造型师在他头发上精心打磨,“当然有必要,出席重要活动精心打扮,是对主人的尊重,有点耐心吧!”



将近两个小时的造型让温棋的耐心耗尽,他转过头对一脸享受的季云凛说:“我们是去参加婚礼,不是去当新郎,有必要打扮那么夸张吗?也不怕喧宾夺主。”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他怀疑哪天季云凛厌了腻了,他还能回归平凡人生活吗?



j家高定男装穿上身,温棋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30岁的温棋,和他爱的人一同踏上这片土地,在中世纪教堂的钟声敲响时,他们走过一座座挂满鲜花的尖顶小屋,走过紫色海洋的薰衣草庄园,在码头尽头闭起眼睛听漫天海鸥的鸣叫,唇瓣落下柔软的吻,以及那句永不过时的……



双眼紧闭的温棋,不论五官还是性格,哪哪都没长在他的喜好上,却又哪哪都落在他心尖尖上。

  • 上一页

  • 返回目录

  • 加入书签

  • 下一章